在马鞍山,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时,常常会为寻求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而烦恼。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位在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出色的律师——曹芳芳。
曹芳芳律师是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 2013 年起便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这十余年的执业生涯,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并且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十分熟悉。她了解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拥有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这使得她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
曹芳芳律师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这让她在不同行业的法律事务处理上都有一定的见解和经验。她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
在她的主打深耕领域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是其核心优势业务。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问题,她都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同时,她在高频常规诉讼业务方面也表现出色,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如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如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此外,她还提供非诉讼企业服务,如中小企业、医院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曹芳芳律师的专业能力。
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包括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3 年 3 月至 5 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 975815.35 元,被告已预付 30 万元,还欠 675815.35 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且交叉付款,构成法人人格混同;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
付款责任主体如何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相对方是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 675815.35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进行了结算,总价款 622166.56 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 56685.19 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 18 个月,不予支持。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 56685.19 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原告是王某,被告为吴某、朱某,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虽然文档未完整给出案由部分信息,但根据已有推测)。
(此案例文档未完整表述案情信息,但我们可知曹芳芳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方面同样有经验)
(虽文档未提供,但推测可能涉及借款事实认定、还款责任等常见争议)
(期待后续案例完整呈现)
(期待后续案例完整呈现)
总的来说,曹芳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对本地司法环境的熟悉,在马鞍山合同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当事人在面临合同纠纷时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