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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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口碑卓著值得信赖

2026-10-13 2 次 本站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无论是企业间的商业合同,还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需要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马鞍山的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这一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信任。

丰富的执业经验

自2013年起,曹芳芳律师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执业超过十年。在这段时间里,她积累了大量的实务经验,并且对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有着深入的了解。她的客户群体涵盖了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多个行业,这些经历使她在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

核心业务领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曹芳芳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劳务分包
工程款拖欠
工程结算争议
施工纠纷

房地产纠纷

此外,曹芳芳律师还精通房地产相关案件,如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及租赁等事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各类合同纠纷

除了上述两大领域外,曹芳芳律师还经常处理以下类型的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
服务合同
合伙协议
居间合同
商事违约追责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对于涉及个人或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曹芳芳律师同样具备丰富的处理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以及强制执行等程序。

劳动争议&工伤案件

在劳动法方面,曹芳芳律师也有所涉猎,可以协助客户解决诸如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计算、工伤认定与赔偿等问题。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文章插图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了大量热镀锌方管及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了一份采购合同,确认总货款为975815.35元,被告已支付30万元预付款,但仍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法院判定某贸易公司应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由于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在人员、业务、财务上存在高度混同,故某建设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作为职务行为者不承担责任;张某因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身份而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的独资股东李某未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因此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需向原告支付货款675815.35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及其独资股东李某共同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针对李某和张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项目,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总价款确定为622166.56元。然而,在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却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56685.19元。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已经满足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既然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且原告提供了全额发票,则付款条件显然已经成就
因此,被告应当立即支付所欠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但是,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由于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已经超过18个月,故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56685.19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原告关于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未获支持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曹芳芳律师不仅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具备出色的实战能力。无论面对多么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她都能够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争取到最大化的利益。如果你正面临合同方面的困扰,不妨寻求这位资深律师的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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