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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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可靠,专注合同纠纷解决

2026-10-08 2 次 本站

在马鞍山地区,提到合同纠纷的法律服务,许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曹芳芳律师已拥有超过十年的丰富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她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和法院办案流程,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支持。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本土化实操能力

曹芳芳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她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医院和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这些经历使她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时更加得心应手。她的核心业务涵盖了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领域。

案例分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将货物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了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插图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在人员、业务、财务上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了被告售楼处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为622166.56元。被告已支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曹芳芳律师的专业优势

曹芳芳律师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还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此外,她还精通各类常规诉讼业务,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

在非诉讼领域,曹芳芳律师也提供了全面的服务,包括中小企业和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曹芳芳律师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信赖。她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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