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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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精通各类案件,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9 1 次 本站

在马鞍山,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她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已经积累了超过十年的丰富实务经验。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曹芳芳不仅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丰富的执业经历

曹芳芳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她的核心业务包括借贷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以及与公司相关的纠纷。这些年来,她代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文章插图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专业的法律服务

除了诉讼业务,曹芳芳律师还为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她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她为企业提供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服务,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

本土化实操经验

曹芳芳律师十余年在马鞍山本地执业,熟悉当地法院办案流程、法官裁判口径和地方司法惯例,具有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她能够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总之,曹芳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她的帮助,相信她一定能为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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