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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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10-31 1 次 本站

在马鞍山地区,合同纠纷案件频发,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遇到合同争议时,都需要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支持。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已有超过13年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是马鞍山本地合同纠纷领域的知名律师。

丰富的实务经验

曹芳芳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事法律服务,尤其是合同纠纷领域。她不仅熟悉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对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和法官的裁判口径有着深刻的理解。这使得她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核心业务领域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货物买卖、货款拖欠等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涵盖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等。
借贷合同纠纷:处理个人及企业的借款合同争议。
服务合同纠纷:涉及各类服务合同的违约与追责。
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

案例分享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
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
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文章插图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
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
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非诉讼企业服务

除了诉讼业务外,曹芳芳律师还为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小企业、医院等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合同起草与审核:帮助企业起草、审核和修改各类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风险排查: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排查,提前预防潜在的法律问题。
商务谈判陪同:在商务谈判中提供法律支持,保障企业的利益。
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企业需求,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提供合规方案。

结语

曹芳芳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如果您在马鞍山地区遇到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她的帮助,相信她能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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